
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这是自1999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

而前一天,也就是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并将房地产置于“切实筑牢安全屏障”框架之下。
专家表示,本次条例修订最大亮点是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的民生底色,更好满足居民,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多样化租房消费需求,强化住房公积金在扩大内需、促进住房消费方面的支撑作用。
壹
这份条例草案主要体现出三大亮点——
1、缴存覆盖面扩大,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也就是说,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今后也能自行缴纳公积金。

2、拓宽了使用范围,明确将自住住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纳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也就是说,从“购房”“租房”拓展到“修房”“养房”,让资金用途更丰富。
3、明确要强化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值得关注的是,地方早已行动起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7月,全国已有超过60个城市调整优化了公积金政策,涉及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提取范围等方面,精准针对首套、二套、初婚初育家庭以及多孩家庭、购买绿色建筑等不同情况,制定了差异化的政策,以减轻刚需与改善群体购房负担。
贰
那么目前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呢?
首先西安已与25座城市/地区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这意味着,山西、甘肃、河南、青海的缴存人,来到西安买房,与西安市民同权。

具体怎么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缴存满6个月+账户正常(西安要求)
开《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明细
带身份证、购房合同、首付凭证直接办
符合条件的青海省缴存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便捷办理:
线上渠道:通过 “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领电子码,即可在线完成缴存信息和贷款记录的跨区域核验,无需携带纸质证明往返两地。
线下渠道:可前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也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申请。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次使用: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后再次使用: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次使用:贷款期限≤5年,利率2.1%;贷款期限>5年,利率2.6%。
结清后再次申请:贷款期限≤5年,利率2.525%;贷款期限>5年,利率3.075%。

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7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多孩家庭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1.2倍,即单缴存职工最高不超过9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同时在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频次上,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选择每一自然年度办理一次提取或签约逐月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西安暂时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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